财 政 执 法
☆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园地☆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执法结果
 
执法主体---社会保障处

 

执法责任范围:
负责本市民政、卫生、离退休、社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及资金管理和监督.

电话:0518-5521529 55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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