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执 法
☆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园地☆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执法结果
 
执法主体---税政法制处

 

执法责任范围:
依法负责本市财税法律、法规的贯彻、管理和监督;负责本局财政行政处罚的核准;依法审批市级财政退税及会审税收减免事宜;负责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财政行政处罚听证;管理市级国家赔偿费用。

联系电话:0518-552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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