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执 法
☆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园地☆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执法结果
 
执法主体---综合处



执法责任范围:
负责全市预算外资金(不含社会保障基金)、城建资金、环保排污资金、房改资金、土地出让金、国债、证券、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和相关单位财务管理.

电话:0518-5521516,5520602,5520606,55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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