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艺术中心是今年我市的重点工程之一,工程总造价约1.5亿元,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7]第11号)要求,艺术中心整体工程要确保2008年春节前竣工,在2008年初承接全市人大和政协会议。
为了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市财政局大力支持工程建设:一是积极提供资金支持。根据会议纪要,工程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垫支,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市财政局已为艺术中心建设拨付7050万元,其中借款3600万元。根据工程进度,到年底还将垫支2000万元。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定期与文化局做好对帐工作,对拨付的每一笔资金都做好追踪问效,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把政府采购关。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内部装饰、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等各类设备均由政府集中负责采购,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将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成为我市的精品工程。 (孟昭友 乔志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