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灌南县为让民办学校学生切实享受到免费义务教育这一待遇,确保农民家庭得到实惠,不断创新民办学校免杂费资金发放办法:一是通过学校发放,召开民办学校校长会议,印发《告民办学校学生家长书》,告知家长免费项目、标准以及发放时间、地点,在规定时间内由县财政、教育部门安排人员到各个民办学校,将免杂费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手中;二是通过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发放,对部分家长未到的民办学校,通过新闻传媒广而告之,通知学生家长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至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领取;三是直接送款上门,对通过上述方式仍未领到免杂费资金的学生,由乡镇财政所凭县财政、教育部门有关资料主动送达,以确保该项补助政策能惠及每一个民办学校学生家庭,切实体现“理财为民”的财政理念。(陈慧 颜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