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财政教科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共财政和法定增长要求,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教科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落实教科文事业投入政策,努力实现法定增长
完善财政教科文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教科文投入力度。一是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教育、科技和文化等方面财政投入政策、法规,建立教科文事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筹措安排资金,为完成教科文各项工作任务提供财力保障,努力实现法定增长。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优化教科文财政支出结构。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单位,熟悉并掌握教科文单位基本情况,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定额和标准,在确保人员支出需要的同时,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社会公益和应用型科研、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重点支出需要,力求预算编制科学、公平、合理。三是坚持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科学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教科文投入的责任考核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财政教科文投入政策落实到位。
二、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提高教育公平和均衡化、现代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连发[2006]8号)精神,切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实现“三增长”法定要求。
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教[2008]2号)要求,合理安排预算,增加投入,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一是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照省定的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500元的基准定额标准足额安排公用经费,并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库[2006]20号文件规定,按序时进度拨付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按照省定的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750元的标准,足额安排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财政、教育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配合,深入细致的做好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覆盖范围、补助对象界定等政策的落实和管理工作,确保应享受补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全部纳入政策范围。三是着重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管理机制。各区要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生均校舍标准和校舍使用年限等因素,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并积极建立校舍维修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四是做好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在公办学校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全面免费提供教科书。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苏教基[2008]12号)要求,督促学校做好免费教科书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教科书使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政府主导的扶困助学机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政策,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教[2007]183号)要求,按在校生10%的比例,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高中政府助学金。二是继续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8号)要求,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继续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助学金。三是市级财政继续安排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和助学贷款贴息资金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而失学。四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要求,督促市属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按6%、中等职业学校按5%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助学奖学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并编入部门预算,通过部门预算约束,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五是积极落实市属高校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落实学生食堂伙食补贴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确保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苏财教[2008]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校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传电[2008]12号)文件要求,积极筹集资金,落实市属高校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临时补贴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取保学校稳定。
3.征足用好教育附加,支持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坚持财政、地税、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安排好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支持市区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和校舍维修改造等支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连政发[2007]35号),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支持职业教育示范学校、示范性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及师资培训等,提高办学水平。支持农村合格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支持科教园区建设。
4.全力化解市区义务教育债务。按照市政府《连云港市化解市区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08]17号)要求,积极稳妥地化解市区义务教育债务,确保到2010年底全面化解市区义务教育债务。建立控制新债发生的有效机制,不得借新债还旧债,学校新建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
三、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1.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技投入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连政发[2006]173号)精神,用足用好现有的科技投入政策,保证科技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市、区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和2%。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发挥财政资金支持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百名教授科教兴百村小康工程的意见》(连发[2006]20号)要求,支持百名教授科教兴百村小康工程,并纳入财政预算,为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提供财力支持。
2.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牵头管好科技专项经费,规范各类科技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形成合力,支持自主创新、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和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会同科技部门积极争取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管理,使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3.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专利补助经费管理,用好市级专利补助资金,配合相关部门组织重大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筛选、申报,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
四、加大文化投入,推动文化事业发展与繁荣
1.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大力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重点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支持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支持力度,切实保护地方文化遗产,促进文化连云港建设。另外,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支持、引导文化产业发展,选好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文化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助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2.继续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06]11号)要求,把农村文化工程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做好乡镇无房文化站和面积低于500平方米的不达标文化站建设和改造工作,年内完成6个无房文化站和18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二是继续支持“送科普、送戏、送电影”下乡工作,丰富农村文化生活,解决农民看戏难、看电影难、缺少科学知识等问题。三是继续推进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完成省下达的2008年新发展农村有线电视用户9万户,使农村有线电视总用户数达到78.83万户,入户率达到66%以上的目标任务。四是支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省补助资金,年内完成200个“农家书屋”建设。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教[2006]60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文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3.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根据省有关部门《关于全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的通知》(苏宣通[2008]12号)文件要求,支持全市第一批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认真测算,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免费开放后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基地正常运转。
4.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相关责任目标。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等计划生育经费管理,用好人口计划生育公益金,会同人口与计生部门做好企业持光荣证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实施工作。
5.支持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地震、档案事务部门服务平台建设。
五、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财政教科文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2.强化基础工作管理,提高教科文财政财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①加强教科文单位财会人员培训、财会基础知识,提高教科文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②继续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财务人员管理行为;③加强教育、文化、科技等教科文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④加强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促进教科文财政管理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目前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2008年重点围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后,市区中小学均衡发展问题,化解市区义务教育债务,支持科技自主创新,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开展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
4.创优服务水平。创建学习型处室和优质服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加强与部门单位和县区财政的沟通、交流,不断创优服务水平,做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的践行者,提升教科文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港城跨越发展崛起腾飞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