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连云港市财政局  
Banner|栏目
New Info|最近信息
New Reply|回复
New message|留言
User Login|登陆
Search|搜索
Info|统计
My Links|友情链接

 

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工作制度之四:AB角工作制
审批中心 发表于 2006-4-12 9:15:00

AB角工作制

一、为提高财政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避免发生缺位、错位和越位的现象,制定本制度。
  二、AB角工作制是针对审批中心财政窗口审批、审核、发证和报名等业务时,岗位第一责任人不在位时,规定相应工作人员代行承办的一种工作制度。
  三、财政窗口所有岗位都要建立AB角工作制,各个岗位都要明确A角(主办人)和B角
 (协办人)。
  四、A角责任人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   
  五、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A角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角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资料交A角。

六、A角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代B角责任人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由A角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B角责任人在代行A角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窗口实行AB角制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本窗口的其它业务,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办理,保证工作繁忙时两个人可以同时办理同一项业务,从而减少服务对象的等候时间。

 

阅读全文() | 回复(7) | 引用通告() | 编辑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游客无须输入密码)
    主页:
    标题:
© All rights reserved.   
连云港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