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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工作制度之六:处室负责人窗口值班制度
审批中心 发表于 2006-4-12 9:17:00

 

处室负责人窗口值班制度

一、为了加强市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工作,密切财政局后方各处室、单位与行政审批中心财政窗口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制定本制度。

二、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从各部门正职开始,每人到窗口值班一周,所有部门正职值班完毕后,安排各部门副职值班,首先安排人教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负责人到窗口值班。

三、全体值班人员要充分认清到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值班的意义,按照值班计划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审批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配合窗口负责人做好工作,为其他同志做好榜样,自觉树立和维护财政部门团结敬业、公正文明、务实奉献、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服务对象满意、群众满意、社会各界满意,让市委、市政府放心。

四、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监督与指导,虚心向值班同志学习、请教,充分发挥值班人员的信息员、协调员、联络员和监督员作用, 不断提高窗口的工作水平。

五、值班人员要按照审批中心纪律要求,做好表率。对确须出差等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可由本处室、单位其他负责同志代替值班。凡是违反行政审批中心规定和局值班制度规定,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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